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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招生
2016-11-21 09:44   网络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7年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且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程序

拟报考人员认真查阅各博士招生单位(具体单位及名额见附件1)的招生信息,并征得部门同意,各部门按照各个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及时做好报名工作(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

所有报考人员需认真如实填写《焦作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见附件3)、《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各部门须在2016年11月24日前把部门拟报考人员的汇总表(见附件5)及拟报考人员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焦作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申请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送至人事处,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207#,电子版发送至JZDXRSC@163.com。经学校统一审核后,报送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思政处审核盖章。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附件1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附件2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附件3 焦作大学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审批表

附件4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5 焦作大学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报名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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