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发展 | 人才评价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校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师德建设 | 办事流程 |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 关于对焦作大学202...
· 关于开展 2026 年...
· 关于举办2026年 “...
· 关于开展2026年河...
· 焦作大学关于开展2...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对焦作大学2023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05-14 08:52  

相关院部:

为加强对我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能力提升,根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课程)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度评选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焦作大学2023年度评选的6名专业带头人和14名中青年骨干教师20人(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质量、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论文著作、课题专利、教学工程项目、技能大赛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程序

1.业绩审核

考核对象对照工作职责要求填写对应考核表(附件1),提交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的相关教科研业绩支撑材料(时限:2023年7月4日至今)及所在党总支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验收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2.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考核对象的初审意见、业绩成果材料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审。

3.结果审定

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参加选拔;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已拨付经费3年内不得参选。

四、提交材料

1.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考核表1份(附件1);

2.所在党总支出具师德师风考核意见1份;

3.业绩成果复印件等佐证材料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考核表上填写“已完成”的项目,均需提供材料支撑)。

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以上相关考核材料交至人事处208室,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6年5月14日

  

附件:

 

焦作大学2023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名单

 

专业带头人:

苗涛、王晓华、胡鹏、郭彩萍、王喆、许锋

 

中青年骨干教师:

樊丽梅、李维娜、朱天星、王康、刘倩斐、赵小娟、师娟娟、闫晶、冯来云、曾照静、王莹、张娜、张佳佳、何斐

 

 

附件【附件1: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内工作职责考核表.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焦作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