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师函〔2026〕536号)精神,人事处组织开展了我校河南省教师工作专家库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拟推荐人选在南校区行政楼一楼公告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9月28日至9月3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89256 (人事处)
监督电话:2989050 (纪委)
人事处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