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发展 | 人才评价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校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诚聘英才 | 办事流程 | 图片新闻 
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 关于开展2022年顶...
· 关于对2019年度专...
· 关于统计拟参加顶...
· 关于做好第五批享...
· 关于统计2023年教...
职称工作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人才评价>>职称工作办事指南>>正文
证书补发
2014-12-30 16:34   网络

一、补发程序

1、个人下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填写相关内容后向单位提出申请。

2、市直主管部门审核。

3、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补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核补发;

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发放的,需由省人力资源厅和保障厅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补办,需要时间较长。

二、提交材料

补发任职资格证书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2份。

2、《河南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一寸免冠照片1张。

补发经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资格名称、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

3、《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一式2份。

5、2寸免冠照片1张

6、透明文件袋一个

(补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还需要提供证书流水号)

三、办理时间

证书补发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3--6月份,由人事处集中办理。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焦作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