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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
2016-10-08 11:02   网络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2016年度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焦职改办〔2016〕8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准备材料,基层推荐阶段

1.时间要求:10月8日-10月11日;

2.接受材料范围: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和中级职称人员;

3.各部门成立职称考核推荐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所在部门(专业所属院部)报名,填写资格审查表。

4.各部门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办法,申报人员要在本部门进行公开述职,讲述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业绩情况,接受部门组织的任期考核和部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民主测评并提出推荐人选;

5.部门推荐人选填写《焦作大学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各部门提供《焦作大学职称申报民主测评部门考核推荐意见表》、专业技术人员五公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等有关材料,于10月11日前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校审查、推荐职称材料阶段

1.时间要求:10月12日-10月31日

2.上报评审材料程序是:

(1)申报人员持评审简表到所在部门初审并签字盖章;

(2)10月12日。组织部审核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并在评审简表年度考核情况处盖章;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积分。申报人员需携带《评审简表》、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兼职证明、荣誉称号证书、“双师型”教师证书以及符合《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办法(试行)》(焦大政[2016]14号)文件中基本情况积分的有关资料。

(3)10月13日至10月14日。教务处审核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评及效果评估情况、学科(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教育教学论文、项目和获奖认定等材料进行教学积分并签字盖章;到账科研经费由财务处审核并开具证明;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国家专利、到账科研经费进行科研积分并签字盖章。

(4)10月14日前申报人员将审核好的评审简表同评审材料于报人事处接收。

3.10月15-20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量化折合前的基本情况积分、教学积分、科研积分进行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业绩和量化折合前的原始积分,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提出的异议由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4.10月21-2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召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人事处汇报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及相关情况,会议研究确定评委会召开事宜,并召开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会,评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分,并确定申报人员量化总积分。

5.10月26-31日,根据学校年度指标,将申报人员量化总积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确定推荐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异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异议情况进行处理。

6.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发布提名公告,人事部门按要求负责完善申报材料并及时报上级职改部门和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

三、今年省职称政策变动情况

1.根据《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6〕11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不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

2.职称评定过程中已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的,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认证证明。

3.新的《河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已修订,文件待发明年实施。今年评审条件仍使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

四、有关要求

1.有关职能部门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验收并积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填写项目不全、不相符的材料不予审查认定。

2.由于要根据对当年所有申报人员的情况进行积分折合计算,所以在学校职称推荐过程中,不允许人员中途退出申报。

3.申报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专业),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4.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整,《评审简表》中所填写的工作质量和业绩等情况,均须有支撑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部门应不予受理。

5.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个人申报,进行审核推荐,提交有关材料。

焦作大学职称申报民主测评部门考核推荐意见表

各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五公开表

焦作大学 年度高校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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