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接河南省教育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省人社厅拟于今年12月底出台《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前期已经征求了意见,进行了修订,拟于明年高校职称评审按新条件执行。请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实际认真研读,对执行新《条件》可能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明确提出意见建议。
请将意见建议以部门为单位于12月7日前书面反馈至人事处。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焦作大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