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66号)文件要求和上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政策,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经个人申请、部门择优推荐、教务部门审核教学情况、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对8名拟初聘助教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申报学历及专业 |
申报专业 |
申报职称 |
评价方式 |
1 |
林 涛 |
本科、英语 |
外国语言文学 |
助教 |
初聘 |
2 |
李 清 |
本科、经济管理 |
中国语言文学 |
助教 |
初聘 |
3 |
李天天 |
本科、观光经营 |
外国语言文学 |
助教 |
初聘 |
4 |
安海蒂 |
本科、音乐学 |
音乐 |
助教 |
初聘 |
5 |
闪群超 |
本科、美术教育 |
美术 |
助教 |
初聘 |
6 |
张 卉 |
本科、法学 |
美术 |
助教 |
初聘 |
7 |
张凯茜 |
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术学 |
助教 |
初聘 |
8 |
林海山 |
本科、建筑工程 |
土木工程 |
助教 |
初聘 |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6月25日至27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报校人事处或校纪委,过期不再受理。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
联系电话:2989061(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