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人事代理教师和辅导员是学校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在学校有奔头,有归属感,稳定这两支队伍,是非常必要的。这个“管理办法”的中心思想为“每年按企业编教师、人事代理教师(编外聘用制教师)实际在岗人数的10%和专职辅导员实际在岗人数的10%选拔优秀的企业编教师、人事代理教师(编外聘用制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享受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待遇”。为了使此“管理办法”更好开展,2020年5月12日上午我校人事处在南校区行政楼201会议室召开“选拔优秀编外教师和辅导员管理办法”座谈会。副校长霍晓丽、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学院院长参加座谈会,会议由人事处处长霍宵艳主持。
首先,学生处张永强处长详细介绍了“管理办法”中对辅导员考核的相关要求。
其次,网信办林邓伟处长详细介绍了“管理办法”中对编外教师考核的相关要求。
最后,副校长霍晓丽作出会议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并予以强调,再次提出各部门要针对办法的具体内容可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