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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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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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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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工作职责
2018-11-12 15:36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指示、决定。

2.负责校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负责人员编制的管理。

3.负责学校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4.负责学校岗位管理工作。

5.负责拟定学校年度用人计划;负责人员的引进、招聘、调配工作。

6.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

7. 负责师资培养和管理工作。制定师资业务培训规划和措施,负责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人才、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学术(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8.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外语考试;负责全校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负责组织学校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10.负责学校副科级以下教职工考核工作。

11.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12.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13、负责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14.负责人事报表的编制与上报、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15.协助办公室完成二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量化考核工作。

16.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人社、编制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各科室职责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方案和设岗方案,做好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与管理工作。
2、负责人才引进和人事调配工作。
3、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岗位聘用管理。
4、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
5、负责制订和落实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
6、负责全校教职工人员统计及新接收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
8、负责各类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
9、起草相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师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与聘任工作。
3、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评选推荐、业绩考核。
4、负责师资培养、新进教师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5、负责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
6、起草相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工作。
2、负责教职工的社会保障、保险、福利工作。
3、负责办理教职工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4、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务工作。
5、负责劳资工作文书材料的搜集、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6、起草相关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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