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1、各部门对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技术水平,聘任何岗位何专业何职称),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同时报送拟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外语合格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处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组织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
3、人事处汇总,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4、通知兑现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5、初聘表整理归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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