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大发[2020]第27号
一、党群部门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调查研究全校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校领导作出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当好参谋和助手,为学校决策提供服务。
2.综合协调全校性党、政事务及各部门工作。
3.起草党政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层面教学诊断与改进自诊报告及其他综合性材料,负责以学校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报告、总结的审核。
4.负责组织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学校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做好会议纪要、决议的起草、印发和协调督办落实工作。
5.负责学校的信息工作,收集上级和校内外的各种信息,编印《焦大工作信息》,及时印发上报。
6.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负责校内外来文来函的收发、批阅、传阅、催办、保管、清退、归档工作。
8.负责学校的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对全校文书、音像、实物等档案进行统一收集和管理。
9.负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协调学校的人民防线、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0.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年检工作。
11.负责上级部门对学校各类评估、检查的牵头协调工作。
12.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公务车辆的调度和管理、学校会议场所的管理工作。
13.做好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全校机要函件的收发传递工作,管理党委、行政印章、校长印章、钢印、合同章等。
14.负责起草学校节假日放假通知,统筹新学期升旗和学校值班管理工作。
15.负责学校文印、报刊、通讯工具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16.负责学校校级领导日常事务服务工作。
17.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8.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等全校性教育统计工作。
20.负责上级部门及学校领导布置的催查督办工作。检查督促年度工作要点的落实。
21.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党委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上报。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搞好干部管理,加强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教育、日常考核和管理,合理使用干部。
3.负责全校正科级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调整、充实、配备、建设中层领导班子,搞好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5.负责办理副科及以上党员干部出国预审登记工作,做好干部收入申报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等工作。
6.负责学校人事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7.具体负责各院、部、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8.负责向党委提出全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与实施意见。指导各总支、直属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
9.指导、检查、督促各总支、直属支部以及基层党支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
10.负责全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与规划的草拟、组织实施和检查总结。安排检查党员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党内“创先争优”活动。
11.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计划与规划的拟定、指导实施和检查总结。严格审查把关。
12.负责全校党费收缴、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党内统计和党刊订阅发放工作。
13.办好学校党校,做好党员干部培训、预备党员培训、发展对象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14.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对市管专家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进行服务管理。
15.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6.负责教职工政审、外调工作,受理党员、干部和知识分子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17.配合校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全校的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1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9.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0.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委宣传统战部工作职责
1.制定学校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2.制定学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服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并指导各党总支开展好各项学习活动。
3. 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4.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宣传橱窗、电子屏等阵地的信息发布,负责校园网主页新闻审稿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史馆建设及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工作,指导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协同党委有关部门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安排使用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向上级部门推荐有关人选的工作。
7.负责校报的组稿、编辑、审核和出版工作。
8.负责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文明教师推选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11.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工作职责
1.依据党章党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学校党内纪律检查职责。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监委及校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汇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3.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5.监督促进校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督促校内有关部门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6.对院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对招生就业、干部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收费、基建修缮、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对外合作等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7.调查、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依据有关程序,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并及时将案情或处理结果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涉事人员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8.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好校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9.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对全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1.负责校纪委及下属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校纪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督办的有关工作。
(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与纪委合署办公)
1.依据宪法、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负责全校监察工作,围绕监督调查处置履行国家监察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学校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保护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利。
4.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市纪委监委研究处置,同时上报校党委;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5.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学校政务处分的申诉,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6.负责对学校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7.配合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端正校风校纪。
8.负责督促学校各部门建立健全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工会工作职责
1.在上级工会指导与校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
2.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职业道德教育,了解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
3.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建议和诉求。参与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
4.负责筹备和组织召开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贯彻执行大会决议。指导、支持各基层分工会建设。
5.积极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健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
6.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教职工住院慰问、故世教职工的丧事处理。
7.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女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8.负责工会系统先进个人、集体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服务工作。
9.组织各分工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10.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开展调查研究,搞好会员发展,依法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
11.负责做好本校教职工之间纠纷的调解工作。
12.协助后勤基建处做好学校家属区的物业管理。
13.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工会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定期传达上级精神,布置和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组织开展对全校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做好推优入党、文明共建、团干部培训及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并负责全校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3.负责团员民主评议、团员证注册工作,做好对基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评定和表彰工作,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4.负责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
5.负责管理学校的广播站;做好团的宣传工作,运用管理好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
6.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走健康成才之路。
7.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问题。
8.加强共青团的调查研究、理论探索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实践新办法。
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负责青年之家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团委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部门工作职责
(一)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指示、决定。
2.负责校内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负责人员编制的管理。
3.负责学校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4.负责学校岗位管理、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5.负责拟定学校年度用人计划;负责人员的引进、招聘、调配工作。
6.负责全校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
7.负责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规划制定和实施、师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教师层面诊改体系的建设。
8.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做好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各类人才、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
10.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外语考试;负责全校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1.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
12.负责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平时考核工作。
13.负责组织学校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14.负责学校副科级以下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15.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16.负责办理教职工离退休手续。
17.负责副科以下人员出国预审登记工作。
18.负责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19.负责人事报表的编制与上报,配合组织部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0.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21.负责人事信息化管理和数据维护以及本部门网站建设工作。
22.完成上级人社、编制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拟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并组织各院部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和各种教学文件;组织全校的教学研究工作和经验交流;对教学改革提出具体方案。
3.负责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专业和课程层面诊改体系的建设。
4.建立健全教材建设、建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及教材费结算工作。。
5.组织全校课程安排和教室的合理使用,维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
6.负责全校专升本的教学组织工作。
7.对全校实验、实习、实训教学和设备进行管理。汇总审核各院部制定的教学、生产、毕业实习、设计的计划和大纲及毕业答辩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掌握执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
8.组织制定实训室建设规划,拟定年度实训室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拟定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9.负责指导检查各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环保、消防、卫生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10.制定实训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各实训室开出实训数量、质量和水平,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总结交流经验、改善实训条件。
11.负责全校实验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教学所需的各种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计划审核工作,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
12.统一组织管理校内进行的各级各类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学生成绩管理。
13.负责学校教改项目管理、评审和颁发优秀教学成果奖。
14.负责全校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
15.负责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技能大赛、学生技能大赛工作。
16.负责统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
17.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培养、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
1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9.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0.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研处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和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政策。
2.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结项和经费使用。
3.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科研团队和科技创新人才的推荐、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专利的申报、授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科研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教师对外科技服务、科技合作、成果推广和转化管理工作。
7.负责各级各类科研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
9.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成果的登记、申报、奖励,成果整理与归档,成果汇编等工作。
10.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焦作大学科协的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及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
13.负责学校各项工作中科研成果的审查与认定工作。
14.负责学校创客空间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的创新创业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科研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统筹管理全校财务工作。
2.负责制定校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财务规定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规范学校财务行为。
3.负责资金的筹措、调节、分配和控制监督。合理确定经费开支,严格审批手续。
4.负责编制和调整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各部门预算并贯彻执行,负责学校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负责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并向校长办公会作出专题汇报。
5.管理并登记好账务账簿,做到日清月结。
6.负责编制各类财务报表。
7.负责学校各类收费管理,促使各项收入按计划上缴学校,防止学校财源流失。负责学校水电费收取、记账、对账工作。
8.负责学校党费、工会经费收缴、支付、制证和记账等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公寓楼财务工作。
9.负责学生教材费的核算和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贷款、义务兵补偿款等其他费用的发放工作。
10.做好各类人员经费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类资金收支的审核、结算等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
11.做好学校公积金的核对、支取工作;做好学校医保金的核对、转账工作。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
12.负责校园卡所需的信息采集工作,办理与商户有关的各项业务,包括开户、POS机商户设定、销户、查询、咨询、统计、提供结算报表。
13.负责校园卡的日常管理,包括开户、挂失、解挂、补办以及卡片的发放、回收和注销等相关业务工作。保障校园一卡通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14.负责一卡通系统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及同其他核算单位之间的资金清算工作,编制相关报表,为相关用户和单位提供对账和查询等服务工作。
15.负责学校校办企业的日常财务工作和编制财务报表等工作。
16.负责提供有关财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
17.负责对全校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配合人事部门办理财会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工作。
18.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1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20.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1.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财务内控建设,做好财务分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2.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
2.负责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制定并落实学生管理制度;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中学生层面诊改体系的建设;负责学生评优评先工作,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学生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学风教育活动。
4.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5.负责迎新和毕业生工作。
6.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
7.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变动审核管理,学生证和档案管理。
9.负责普通专科学生毕业证、学历证明书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专升本组织报名工作。
11.负责学生信息统计上报;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13.负责辅导员进住宿舍值班工作的协调管理与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学生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
14.协助做好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5.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校招生、大学生就业工作精神和政策规定,制定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校普通类专科学生年度招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措施。
3.负责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培训。
4.提供考生录取、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与咨询。
5.完成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6.指导各院系开展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各院系招生与就业工作考核。
7.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8.负责招生录取计算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的管理、分析和传输报批。
9.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收集发布就业信息, 组织校内招聘会和双向选择洽谈会。
10.负责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开展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编制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向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11.组织实施学校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和课程建设工作。
12.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大学生创业园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学校招生就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以及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定期进行实物资产清查及评估、校内实物资产登记、非财政类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安全和完整。
3.负责全校公用房产(住房)和土地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4.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信息收集和统计工作,为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办理产权界定、登记、年检和资产评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相关事宜。
6.负责全校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以及相关国有资产的统一采购、配置及管理工作,确保帐、卡、物三对照。
7.开展全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专家库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实际技能。
8.负责全校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9.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的监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国资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后勤基建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基本建设规划和实施工作。
2.制定学校年度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校园内房屋等不动产土建的维护、维修、改造工作。
4.负责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立项、报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组织管理。
5.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耗材和工程量的核实、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和质量初步验收工作。同时做好已完成基建项目的移交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供电、供水、供暖的正常运行,做好水电暖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7.负责全校用水、用电的监管和计量、节约工作。
8.负责校园内水、电、暖、木等各种设施、设备的巡查、维修、维护、更换工作。
9.负责学校生态化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校园绿化规划、设计、游园改建,花草树木的补种、修剪、移栽、养护、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的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学校卫生校园的创建工及校园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11.负责医疗保健、卫生监测、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
12.负责学校学生宿舍和餐饮服务的保障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应急和突发事件的物资准备工作。
14.负责学校家属区公共部分的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学校家属院物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15.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保卫处(党委保卫部、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定,保证学校的稳定和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督促、协调全校各单位共同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全校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3.负责全校师生的安全预防和安全教育工作。
4.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实施校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等日常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逃生演练等常规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切实维护校园的消防安全。
5.负责学校举办各类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联系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校内治安秩序、校内交通秩序、校内摆摊设点与违法经营、违章搭建等进行综合治理。
7.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和反邪教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置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8.负责执行户籍管理制度,监督使用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办理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9.负责协助侦破治安案件或政治案件;协助纪委、人事处、学生处做好师生违法违纪的处理和处分工作。
10.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社会和学校的治安形势及安全防火情况并提出相应防范和整改措施。
11.负责学生军训、征兵、国防教育工作。
12.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公安机关、综合治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教育部、教育厅相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要求。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
2.负责全校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编制建设方案,制定年度计划。
3.负责全校信息化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4.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5.负责制订校园网发展规划、方案设计、技术选型等,负责制定学校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发展规划、信息标准等,负责信息化各项工程的实施。
6.负责制定校园网的安全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
7.负责全校的信息设备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办公用信息设备以及师生正常使用校园网及校园网安全的工作。
8.负责全校计算机公共基础课教学与管理,负责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实验室(机房)的维护与管理。
9.负责校园网各类信息技术应用的实施协调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校园网各类实用工具的开发和信息系统的二次开发。
11.负责与校园网上级管理部门、各校园网间、其他网络间的业务联系,加强对外信息交流。
12.负责学校师生网络技术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13.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信息管理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对外合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
2.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院系的教学、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系服务;协调与上级相关归口机构的联系工作。
3.配合办公室做好学校外事接待工作。
4.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咨询及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学生出国留学的咨询及相关工作。
5.负责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招收外国留学生工作。
6.负责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工作,为企业与学院之间开展项目开发、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全校对外非学历社会培训工作。
7.配合人事处与学院做好教师企业顶岗实践工作。
8.负责焦作市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研究服务中心的运营工作。
9.做好学校毕业校友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外事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与改进工作。
2.负责学校各部门目标考核的管理工作,并对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
3.负责进行高等职业教育的调查研究、现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督查各专项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5.负责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办学指标的评估组织工作。负责学校各类重大项目的申报、管理和评估协调工作。负责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的规划、筹备等工作。
6.负责学校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高基报表的统计上报以及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管理、审核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督导组的管理工作,对教学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管理,组织专家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做出客观的评估。
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审计室工作职责
1.学校内部审计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旨在促进学校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并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各部门(学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3.根据学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学校主管领导的专项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校长和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中介机构(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造价咨询公司)开展审计工作。
4.对学校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1)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
(2)学校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4)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6)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和决算;
(7)工程、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8)对外投资项目;
(9)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10)有关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经济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
(11)学校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5.对学校内部控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包括对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活动中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6.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对重大物资采购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和相关财务制度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7.规范完善学校内部审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审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强化服务意识,根据学校各部门的需要,提供业务指导,创造良好的审计工作氛围。
8.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组织审计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开展审计理论研究,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教学部门工作职责
(一)会计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远程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远程教育学院在焦作大学的领导下,在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的指导下,承担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构建焦作地区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和继续教育学习平台,承担远程开放教育在焦作地区县级电大和学习中心的管理工作任务,为当地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3.承担国家远程教育学习模式在焦作地区的学历教育工作,努力搭建本地区开展社区教育的非学历教育学习平台,使远程开放教育走进千家万户,为当地经济发展培养人才。
4.贯彻落实上级电大布置的各项工作,端正办学思想,培养合格人才。
5.承担上级电大委托的各类社会考试工作。
6.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7.负责日常教学过程和课程辅导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制定课程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规范,确保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协调好与上级教学部门的工作关系,积极协助、配合好上级电大教务、教学指导中心等职能部门的工作。
9.配合教务处做好学校远程教育的各种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10.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职工队伍。
11.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2.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3.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14.做好本院的招生宣传、审核上报、录取等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及时办理毕业证和档案。
15.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6.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部门,在学校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全校成人学历教育、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发展规划。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审批、申报及举办各类继续教育学习班和“国培”等职业教育培训班。
3.制定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选用和考试标准等,并负责组织教学统一实施,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培养标准。
4.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注册和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5.配合教务处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各种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6.做好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学生的奖惩、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和各类学生奖项的总评工作,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8.负责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的上传下达工作,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各院、部、处 ( 室 ) 的关系,确保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9.负责建立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和五年制普通大专教育学生的基本信息库,对学生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并负责学生纸质档案的保存、管理和转寄工作。
10.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11.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2.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3.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4.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5.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6.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基础教学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本部门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3.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4.负责全校数学和物理基础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本院部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
6.负责本部门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部门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
11.领导、指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2.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太极武术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全校公共体育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8.配合学校负责学校特色太极拳+的实施工作
9.负责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学校体育设施的建设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体育设施的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体育设施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
11.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12.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3.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4.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5.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6.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7.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8.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外国语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全校公共英语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7.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8.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9.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0.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1.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2.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3.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4.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法律与政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全校“思政课”和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7.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8.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9.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0.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1.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2.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3.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4.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信息工程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经济管理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学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实施和评估工作;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负责学生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育教师管理和培养工作。
8.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9.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10.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1.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2.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3.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4.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文学院(语文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工作和技术开发,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专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工作。
14.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电工程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负责机电工程训练中心的管理工作。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3.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得到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本院各专业发展规划,把握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开展特色专业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组织制定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和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制订并实施教学管理、检查、监控措施;加强教研室工作,组织好教研活动,实施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4.负责建立和完善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5.负责本院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安全等工作,拟定建设规划,提出实验实训设备购置计划,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做好实验实训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提高其使用率和实验开出率。
6.负责本院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拟定科研和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进行成果鉴定和技术转让。
7.负责本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门实际,制订师资发展计划,拟定教师进修培训方案,提出引进对象或招聘岗位,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专业扎实、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8.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各类考核、奖惩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推荐等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工作。
9.负责本院党建工作,做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部(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总支)工作,加强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统战工作。
10.负责组织本院师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种政治活动,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及安全稳定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1.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院的招生和就业推荐工作。
12.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做好学校四大怀药院士工作站等怀药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
13.领导、指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14.负责本院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辅部门工作职责
(一)图书馆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履行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
2.负责制定图书馆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图书、报刊的预订计划、验收、加工、整理和保管工作,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5.负责开展图书流通、阅览、读者辅导、解答咨询等项工作,努力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
6.负责图书馆设备物资财产的登记、管理。
7.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的理论研究,提高馆员的业务能力,逐步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实现文献资源共享。
8.负责智慧图书馆的建设,做好设备维护、信息技术、资源管理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9.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图书管理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太极拳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太极拳文化理论及技术研究工作。
2.指导学校各部门和学生开展太极拳活动。
3.负责组织专业教师研发太极拳推广套路和太极拳养生套路。
4.组织专业教师编写太极拳专业教材。
5.负责学校太极拳场地和各种宣传设施的规划和场地的后期管理。
6.负责太极拳外文翻译工作。
7.负责学校对外太极拳交流与推广。
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保护知识产权。
2.负责制定学报编辑出版计划、年度选题、组稿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稿件的登记、审阅、编改、校对等管理工作,坚持质量第一、择优发表原则,严格执行编排规范,提高刊物学术、编排质量。
4.负责学报印刷管理、期刊征订、交换和发行工作,提高学报社会影响。
5.负责与相关文摘刊物的联系,收集学报刊发论文在相关文摘刊物的转载情况,跟踪国内外出版动态和学术动态,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
6.负责(校园网、中国学术期刊网)学报网页内容的充实、更新及学报网页安全维护。
7.做好学报编委、审稿人、作者、读者的联系工作,做好日常报表与来函处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活动的管理工作。
9.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文化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