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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学习的通知
2018-06-11 10:49   网络

各部门、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焦作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先将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继续教育管理政策变化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年度需完成90学时,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自2018年起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分为必修、选修两部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必修课内容学完须经考试(核)合格后记入继续教育证书;选修课内容学完后直接记入当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

自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进行学时申报,不得跨年度申报。

二、学习内容

(一)公需科目(30学时)。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确定为:1.十九大报告专题系列讲座(12学时);2.“一带一路”战略发展(12学时);3.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12学时)。自2018年起,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人文与艺术素养、科普前沿、养生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或根据单位需要自主决定。网络学习平台提供有免费课程,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主选学。

(二)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科目培训与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校级培训合并进行。由于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学时有限,鼓励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标准将论文、论著、项目、科研奖励等换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教师也可自行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年度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

三、公需科目学习报名

为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经研究,今年我校不再举办公需科目面授培训,统一在河南专技在线(网址:hnzj.ghlearning.com/服务热线:4008370611)在线学习。

全校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编和档案在人才中心的代理人员)向所属基层教学组织报名,辅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部门报名,各部门负责汇总,填写《学员报名表》,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归属在本部门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务必于6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人事处,过期未交者,学校不再统一缴费学习,需自费学习。具体学习时间待学校统一缴费后另行通知安排。

四、有关要求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部门高等重视,宣传相关政策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需提供合格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公需科目学员报名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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