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社局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审验)
二、审验周期和学时要求
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审验近2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
2017年需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专业科目学习2012年-2017年必须累计达到306学时,公需科目学习2013年-2017年成绩合格;
2017年需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专业科目学习2013年-2017年必须累计达到222学时,公需科目学习2014年-2017年成绩合格。
三、审验时间
1.2017年拟申报晋升职称人员:2017年8月29日个人直接带学时证明原件和继续教育证到人事处审验,过期不再受理。
2.今年不申报职称晋升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部门审验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5日
人事处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7日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五、审验程序
1、个人准备有关材料。各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安排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对照《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将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材料原件交至部门审验负责人进行审验汇总,暂时不要在个人登记手册中填写。
2、部门审验。各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审验、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校领导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
3、人事处现场审核。各部门于9月6日-7日,将本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材料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报至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审核后,将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反馈各部门,材料原件当场退回。
4、个人登记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人事处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 中填写的项目和学时数,按时间顺序不分年度逐条登记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
5、以部门为单位于9月12日前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交至学校人事处盖年度审验登记章。
六、继续教育证书换发和申请要求
因丢失、使用完毕或新申请继续教育证书,可以下载使用《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和继续教育厅证书同等效力使用),也可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并将此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版报人事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中的“证书管理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工作单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可以为空白。申请证书的个人需要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上注册。人事代理人员到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
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样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
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