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市人社局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今年拟申报职称评审人员(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审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审验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验周期和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的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公需科目从2013年起实行。
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审验近2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情况。
2015年需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10年至2015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300学时,公需科目78学时(2013年、2014年、2015年),合计378学时;2015年需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11年至2015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208学时,公需科目66学时(2013年、2014年、2015年),合计274学时。
三、审验时间
人事处现场审验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11日
四、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五、审验程序
1、个人准备有关材料。各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安排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审验,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对照《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将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材料原件交至部门审验负责人进行审验汇总,暂时不要在个人登记手册中填写。
2、部门审验。各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审验、汇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校领导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3、人事处现场审核。各部门于9月10日-11日,将本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材料原件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报至学校人事处进行现场审核,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审核后,将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反馈各部门。
4、个人登记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人事处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登记汇总表》中填写的项目和学时数,登记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中。
5、以部门为单位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交至学校人事处。
6、人事处汇总上报市人社局进行审验。
有关表格材料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