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对象
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6月至11月(本年度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须在8月底前结束),培训对象为全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2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6学时。
专业科目: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三、培训方式、收费和证书登记、审验
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今年专业技术人员要办理续聘手续,根据市人社局要求,继续教育学时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三)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将影响其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位优秀等次,连续两年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合格等次。
附件: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