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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验2013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的通知
2013-08-30 17:09   网络

各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对象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审验)。

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学时审验:

1、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有新增继续教育学时未审验的人员;

2、今年拟参加职称评审人员,需参加市人社局主办的公需科目网上培训,并审验公需科目学时。

二、审验周期和学时要求

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专技〔2012〕61号)的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86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74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52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22学时”,规定从2013年起实行。

2013年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08年至2012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300学时,公需科目26学时,合计326学时。

2013年晋升中级职称的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学时从2009年至2012年,专业科目必须累计达到208学时,公需科目22学时,合计230学时。

三、公需科目培训

焦作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培训今年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网址:http://jiaozuo.jxjy.teacher.com.cn)进行试点,开展公需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自己情况,可选择登录学习。 进入网页后,先点击“学习指南”,了解如何操作,培训结束后打印成绩单等培训佐证材料。

四、审验时间

2013年9月9日至13日

五、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

2013年做为过渡,省、市标准就高执行,从2014年起按省标准执行。省、市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

六、审验程序

1、个人准备有关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对照《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对符合学时认定要求的专业科目培训材料,登记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2012年度中,今年参加的公需科目学时登记到2013年度中,手册中学时一栏不要自己填写。并将证明材料原件装袋(在档案袋上注明部门、个人登记编号后三位、材料清单)。没有新增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审验。

2、各部门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安排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审验,并对照《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用铅笔在手册学时一栏中填写核定的学时数。最后填写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

请各部门于9月13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签字盖章连同个人的登记手册和审验证明材料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

[附件1: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认定标准]

[附件2: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3:登记手册样例]

[附件4: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验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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