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的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指标
(一)推荐对象: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高等学校从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中推荐)。
(二)推荐指标: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指标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 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 5 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 55 岁以下(1968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近 5 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 5 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 3 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流程
1.个人申报。评审按照个人申报,自下而上、民主评议、逐级推荐、专家评议等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各学院(部门)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组织部、纪检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学校人事处,学校汇总后,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评审条件和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议推荐。
3.拟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评审。
(二)报送材料要求
1.所在党支部出具的推荐人选的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考核材料 1 份(支部书记签字)。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 2000 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党总支公章。
2.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学院(部门)推荐意见等。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纸质1份、《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纸质2份,同时报Word电子版;
4.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8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项目。2018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的推荐工作即日开始,于2023年5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所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
联系人:陈凯锋 王康;联系电话:2989256
四、其他要求
(一)严格程序。各部门要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证书。
(二)加强审核。学校推荐的人选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进行。推荐人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方法,需严格审核,确保报送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如发现申报人选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