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锻造一支理实交融、知行并重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与技术创新服务水平,根据《焦作大学“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焦大政〔2022〕58号)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条件
参加“双师型”认定的教师必须同时满足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和专业实践条件。
(一) 教育教学条件
参加“双师型”认定的教师,需具备下列教育教学条件:
1.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经验和实际动手能力,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近三年承担过一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
(二) 专业技能条件
参加“双师型”认定的教师,需具备下列专业技能条件之一:
1.取得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或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以上证书需与从教专业相同或相近。)
2.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前五名)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3.近五年个人或指导学生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国行业协会或全国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专业实践技能比赛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4.近五年累计有不少于一年在行业、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实践经历以人事处备案为准。)
(三)专业实践条件
参加“双师型”认定的教师,需具备下列专业实践条件之一:
1.近五年专业课教师在企业参加不少于 6 个月的与从教专业相关的专业实践,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到企业参加顶岗实践工作或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等。
2.近五年公共基础课教师在企业至少参加调研2次,完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3000字以上)2 篇,并至少完成本专业实践教学案例1项。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认定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个人申请(本通知下发起至9月15日)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需向所在院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焦作大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
(二)学院(部门)初审与推荐(9月16日—9月20日)
各学院(部门)认定工作小组须对申请人材料及教育教学实践情况进行初审,形成明确推荐意见,并完成以下工作:
1.填写《焦作大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2)。
2.确定上报人选要在学院(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于9月20日下班前将汇总表、公示材料及完整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人事处208室。
(三)职能部门资格审核(9月21日—9月30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资格审核(证书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四)学校评审及结果公示(10月上旬)
学校教师实践能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最终审定。认定结果将在人事处网站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颁发“双师型”教师证书。
二、工作要求
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此次认定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掌握认定标准,规范执行审核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对审核中发现材料不实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认定资格,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王康
联系电话:2989256
人事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