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案及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附件1)。
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专业教师人数5人以上的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可培养1名;原则上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可培养1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超过10人的基层教学组织名额可适当增加(分配名额见附件2)。
说明:2020年至2022年已评选过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本次不再评选专业带头人;已经入选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或已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
二、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一般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代表组成);
(二)个人申报,依据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由个人向学院工作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工作组评议推荐,根据选拨条件及分配指标评议申报人员的参选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推荐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汇总;
(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补充)。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材料:
(一)材料内容:
1.个人申请表1份(附件3);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
3.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1份,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
4.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1.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本学院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2.其他相关报名、佐证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2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三)其他说明:
1.行政兼课人员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学院的评选;
2.计算机基础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室参照以上推荐选拔程序进行,由归属部门负责相关评议、推荐工作;
3.培养期内的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教研室,学校统筹调整的除外;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执行。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2989256
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