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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3-05-23 16:36  

院部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案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附件1)

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专业教师人数5人以上的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可培养1名;原则上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可培养1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超过10人的基层教学组织名额可适当增加(分配名额见附件2)

说明:2020年至2022年已评选过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本次不再评选专业带头人;已经入选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或已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

二、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推荐工作(一般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代表组成);

(二)个人申报,依据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由个人向学院工作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工作组评议推荐,根据选拨条件及分配指标评议申报人员的参选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推荐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汇总;

(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补充)。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材料:

(一)材料内容:

1.个人申请表1份(附件3);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加盖学院公章;

3.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1份,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

4.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1.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将本学院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2.其他相关报名、佐证材料请于2023年5月31日中午12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2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

(三)其他说明:

1.行政兼课人员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所在学院的评选;

2.计算机基础教研室、就业指导教研室参照以上推荐选拔程序进行,由归属部门负责相关评议、推荐工作;

3.培养期内的专业带头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教研室,学校统筹调整的除外;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执行。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2989256


   人事处

2022年5月23日


附件【附件1-选拔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推选分配名额.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申报表(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汇总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专业带头人申报汇总表(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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