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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5-24 13:35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焦大发【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2学期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组织实施及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工作由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落实,各部门(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考核为:

(一)对在本院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各教学院部按照本院部师德教风考核方案的工作安排,对其进行师德考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的同时,将考核结果填写至《师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报人事处备案。

(二)其他无教学任务的专技、管理、教辅、工勤等岗位的教职工均在本部门(院部)进行师德考核,考核内容参见附件2。

(三)结果反馈

部门(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师反馈师德考核结果。考核意见为不合格的,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三、报送备案

各部门(学院)将本学期的全部师德考核结果汇总后,填报《师德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1),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362日前报人事处208室备案,电子稿发送jzdxrsc@126.com。

联系人:王海花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524

附件【焦作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登记表.xls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教职工师德考核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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