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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8-09-17 10:06   网络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4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并已列入学校校级中青年骨干培养对象(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往年的名单可咨询教务处,今年的可随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同步上报)。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高等职业院校,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讲师职称且最近5年在企业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双师双能型”青年教师。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我校此次分配名额为3人。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高职院校)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企业实践时间证明(高职院校)。

3、申请人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文件证明材料。

需上报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1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 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部门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于9月1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陈凯锋

联系电话:2989061

邮箱为:jzdxrsc@163.com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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