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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7-2018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2018-06-28 08:40   网络

各部、处、系(室):

为展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依据《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32号)文件精神,学校定于2018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和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32号)(附件1);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见附件2,先进标兵和先进集体名额要求见《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32号)。

二、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见《焦作大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试行)》(焦大政[2018]32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情况,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把近三年来本单位评先评优情况公开公示,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下而上评选推荐人选。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评先评优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名额汇总表1份(按管理、工勤分类)。

3、候选人(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一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年终考核优秀的注明考核优秀年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律不退。

4、本单位推荐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1、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18年7月3日下班前报人事处。(纸质版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2、教学标兵类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18年7月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ZDXJWC126.COM);

科研标兵类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18年7月3日下班前报科研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JZDXKYC@126.COM);

育人标兵辅导员类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18年7月3日下班前报学生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SZK123@163.COM),先进集体和育人标兵行政教辅、工勤类候选人情况在本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材料于2018年7月3日下班前报办公室(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邮箱JZDXMSK@163.COM)。

(三)材料审核。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材料由人事部门进行汇总并审核申报材料,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教学标兵候选人材料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科研标兵候选人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育人标兵辅导员类候选人材料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先进集体和育人标兵行政教辅类、工勤类候选人材料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研究确定。

人事部门将通过职能部门审核的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标兵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汇同先进集体推荐结果提交党委会审定。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部门不再补充)。

附件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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