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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公告》
2018-04-11 09:35   网络

各教学院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公告》,现予以转发,并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程序

申报范围是在焦作市范围内注册创办企业、合办企业以及现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育的高层次人才。申报类别和其他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各院部以基层教学组织为单位,通知所属达到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个人向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提出认定申请,填写《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推荐表》,《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或《焦作市“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在推荐表中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属院部,院部汇总签署意见后,于4月24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汇总、资格初审和推荐,并报送市人才交流中心认定。

二、申报资料

1.《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推荐表》

2.《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或《焦作市“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需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

附 件:1.《关于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公告》

2.《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推荐表》

3.《焦作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

4.《焦作市“偏才”“专才”认定申请核准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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