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大政[2019]46号
为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新形势,建立稳定、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焦办〔201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原则
1.根据市岗位设置管理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每年开展一次各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晋升工作。
2.坚持鼓励进取,考评贡献,优绩优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稳有序和谐地完成等级聘任工作。
二、岗位等级晋升的对象
事业在编在职在岗并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专业技术岗位分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共分为十三个等级。高级岗位设正高级一、二、三、四级,副高级设五、六、七级;中级岗位设八、九、十级;初级岗位设十一、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32:50:18。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三级以上岗位由上级人社部门总量控制,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四、岗位等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3.申报高校教师岗位的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申报晋升岗位等级的,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
6.申报高校教师岗位的,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7.晋升一至四级岗位的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晋升五、八级岗位要在六、九级岗位满三年;晋升六、九级岗位要在七、十级岗位满三年,晋升十一级岗位要在十二级岗位满三年,岗位时间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的设岗时间为准。
五、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级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按照《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焦大政〔2018〕66号文件规定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教科研业绩进行积分,在此基础上,结合上级分配指标,由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或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晋级人员。
六、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晋级
1.量化考评的内容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主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实验、图书资料、工程、经济、会计等)两大系列。核定各系列聘任职数以首次岗位设置明确的岗位数为准,每个系列按当年核定的空缺职数实行竞聘上岗,主辅系列岗位职数互不挤占。
学校主系列岗位量化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参照附件1,辅系列岗位量化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参照附件2。
2.晋级原则
1.遵循岗位逐级(等级)晋升聘任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跨级聘任。
2.遵循岗位职数控制的原则。以上级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聘用情况,学校确定年度空岗职数。
3.遵循岗位晋级常态化的原则。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岗位晋级,若岗位没有空缺,则岗位晋级时间顺延至岗位出现空缺时进行。
4.遵循优先聘用原则。
(1)参加同一岗位等级晋级的人员,按取得现任职资格时间长短占60%,量化考评分占40%(具体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进行综合积分。具体折算公式为:
以综合积分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空岗职数,优先聘任到岗位上。排序并列时,以任现职资格时间、到校时间、年龄为序优先聘任。
注:现任职资格时间以月为单位,同级转评任职资格时间连续计算;转岗和中断期间,现任职资格时间不连续计算。
(2)为充分考虑老教师为学校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凡教师在退休年度参加岗位晋升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至少提前6个月向人事处提交岗位等级晋升申请和退休申请,人事处在确定退休时间后,足额留够空岗指标,在退休前一个月执行晋级的岗位工资。
3.等级晋升聘任的程序
(1)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核定的我校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空岗数,由具备竞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各等级竞聘的条件,提出等级晋升申请,由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未主动申报岗位等级竞聘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2)申请竞聘的人员需首先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并由所在党总支(支部)提出本人现岗位聘任以来的师德师风方面的评价意见,未通过鉴定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竞聘。
(3)申请人需认真填写《焦作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等级申请表》(附件4),并根据量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如实进行计算赋分。根据本人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档案记录由本人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后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没有基层组织的人员科研业绩由科研处审核)。
(4)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对参与竞聘人员的现任职资格时间和量化考评分进行综合积分,以综合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全校公示后,结合空岗职数,确定拟聘人员。
(5)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办理岗位等级聘任手续,并从聘任下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附:1.焦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等级晋升量化评分标准
2.焦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等级晋升量化评分标准
3. 思想品德鉴定表
4.焦作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岗位等级申请表
焦作大学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