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焦人社[2013]6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5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刻认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工作的重要性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工作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创新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转聘的规定
1、管理人员转岗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竞聘到相应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
2、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一般竞聘到九、十级管理岗位;竞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3、工勤技能人员首次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一般竞聘到九、十级管理岗位;竞聘八级以上管理岗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
三、转岗竞聘工作程序与申报材料
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限额,在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通过事业单位集体研究,在本单位公示,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转岗竞聘到新岗位工作的人员,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位认定。认定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方案;
2、本人转岗竞聘申请和单位同意转岗竞聘报告;
3、符合竞聘岗位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学历证书和准入资格等相关材料(竞聘八级管理岗位的须提供任职备案文件);
4、转岗竞聘结果公示情况报告;
5、近三年连续年度考核合格的备案表;
6、聘用合同变更书;
7、填报《焦作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焦作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花名册》《焦作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审批表》。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