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规范科室职责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规范管理,理顺职能,经研究决定,各院(系)、部、处(室)对下属科室的工作职责进行科学规范,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
请各院(系)、部、处(室)领导接到通知后,认真考虑部门工作职责,科学规范设置下属科室的工作职能和目标责任,于2010年11月19日(星期五)前将本部门科室的工作职责、目标责任及科室人员名单报人事处,电子版发至rsc217@jzu.cn。
联系电话:2989061
附:焦作大学各部门下属机构工作职责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焦作大学各部门下属机构工作职责
公章: 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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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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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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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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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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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