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发展 | 人才评价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校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诚聘英才 | 办事流程 | 图片新闻 
教师发展
· 关于开展2022年顶...
· 关于对2019年度专...
· 关于统计拟参加顶...
· 关于做好第五批享...
· 关于统计2023年教...
教师发展
当前位置: 首页>>教师发展>>正文
关于规范聘用人员用工年龄的通知
2015-05-28 08:00   网络

学校各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劳动法》等文件精神规定,结合学校用工管理需要和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1. 对于男年满60周岁的聘用人员,于下月起离岗;

2. 对于工勤岗位的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于下月起离岗;

3. 对于专业技术岗的,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于下月起离岗;

4. 对于学校同意返聘的人员,自退休之日起,原则上聘用不超过3年;对于已达到条件的,于下月起离岗;

5. 对于固定岗上特殊工种的人员,身体健康且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延退手续;

6. 自本通知之日起,该工作纳入常规管理。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做好离岗人员的思想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妥善安排各项工作,并于2015年5月29日前上报部门清查结果,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jzdxrsc@126.com,人事处将进行核查。

人事处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部门人员清查统计表/uploadfile/rsc/uploadfile/201505/20150528080006457.rar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焦作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