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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焦作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04-24 15:07   网络

各部门:

根据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焦人社[2012]62号)文件精神,全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聘用工作正式启动。为了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竞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3、获得市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4、焦作市市管专家。

5、市以上青年优秀社科专家。

6、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行业或专业奖项获得者,且在省内有较大影响,被公认为全市一流人才。

7、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被业内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8、以上奖项和荣誉应为取得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后获得。

二.岗位限额

根据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控制在正高级岗位总量的30%以内的标准。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申报限额为10人。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个人申请(4月24日至4月25日)。

凡符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提出申请,将以下材料25日前报人事处。

申报材料要求:

①《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一式四份;

②个人申请,内容包括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授资格证、聘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任教授职务以来的科研业绩、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论文、著作需提供检索页)

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jzdxrsc@163.com。

2.民主推荐(4月26日)

经资格审查,学校召开民主评议会,参评人员进行述职(受聘正高级岗位以来的业绩情况,时间5分钟以内),民主评议产生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3.公示上报(4月26日至4月28日)

将学校确定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候选人进行公示,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认定、全市范围公示等程序确定我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员。

[附件:焦作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人选申报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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