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焦大政〔2023〕26号)和《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25号)文件精神,我校在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核、量化积分的基础上,于2025年12月6日经参评人员述职、答辩、学科组专家评议,学校推荐委员会结合上级人社部门分配指标数严格推荐,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一、教授(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瑾 李海涛 张燕玲 徐 鹏 霍霄艳
二、副教授(教学系列16人,其中非在编人员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事业在编:
王冠波 王翠芳 毕素红 朱先锋 孙 备
杜龙洋 李 斌 何 峰 张 娜 周 蕾
赵明明 崔黎明 曾照静
非在编:
何 斐 郭 巍 路晓琳
三、副教授(思政专业2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张顺利 赵小娟
四、讲师(22人,其中非在编人员5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事业在编:
王天星 王晓丽 王家威 王清璇 冯怡霏
许 喆 李由由 杨天天 吴 静 张 璐
范 例 段晨帆 侯道峥 徐 曼 逯春萌
潘胜男 薛亚辉
非在编:
李习馨 李 清 张凯茜 林 涛 赵景侠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89256(人事处)
监督电话:2989050(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