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焦大政﹝2023﹞26号)、《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25号)的有关要求及学校职称工作安排,教务处对参评人员进行了讲课答辩测评工作,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相关申报人员进行了学历资历积分、工作业绩积分以及附加积分。现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正高级5人,副高级31人,中级31人),相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积分以及附加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业绩评审简表、积分情况公示在南校区行政楼校务公开栏中,业绩材料原件存放于行政楼2108房间。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5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89061(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2989050(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