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5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相关部门思想品德鉴定,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评议推荐,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初审等程序,学校召开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申报职称晋升人员的资格以及各系列职称评聘指标情况。申报人员的资格认定以及各系列职称评聘指标情况已粘贴于南校区行政楼校务公开栏,北校区一号教学楼一楼大厅校务公开栏,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校监察专员办公室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989061(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2989050(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