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25号)文件要求和上级专业技术职务初定政策,结合我校职称工作实际,经个人申请、部门推荐、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对3名申报相应职称人员进行公示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初定职称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报学历 |
申报专业 |
申报职称 |
1 |
孙玲 |
女 |
博士研究生 |
设计学 |
讲师 |
2 |
江孝辉 |
男 |
硕士研究生 |
设计学 |
助教 |
3 |
雷艳超 |
女 |
硕士研究生 |
设计学 |
助教 |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6月30日至7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2989061(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