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先创优、敬业奉献,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及《焦作大学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焦大发﹝2023﹞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2024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省级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2.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各1名。
(二)校级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党总支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见附件1);
2.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机关党总支推荐不超过3人,其他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需具备突出、典型事迹,最终名额由学校综合评定确定;
3.各类标兵候选人:教学标兵3个、科研标兵3个、育人标兵(辅导员类)2个、育人标兵(党政教辅工勤类)2个;
4.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二、评选条件
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条件见《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焦作大学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名额和条件组织实施校级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类标兵的推荐工作(优先推荐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比例不低于3:1;标兵从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员中推选);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申报材料至对应职能部门。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1个。
(二)职能部门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集体的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并提出评选意见建议(涉及名额限制的需明确排名顺序),其中:
1.人事处牵头负责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的审核推荐(联系人:赵帅,邮箱jzdxrsc@163.com);
2.教务处负责校级教学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徐鹏,邮箱jzdxjyk5516@163.com);
3.科研处负责校级科研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刘云朋,邮箱jzdxkyc@126.com);
4.学生处负责校级辅导员类育人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拜亚萌,邮箱xscszk123@163.com);
5.党政办公室负责校级先进集体和党政教辅工勤类育人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刘光辉、王童瑶,邮箱jzdxmsk@163.com)。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名额作废,不再补报。
(三)研究确定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申报、推荐及审核、建议情况报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公示及表彰
评选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并依据管理办法对评选出的个人、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材料要求
(一)省级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3)
2.相关佐证材料1份。
(二)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类标兵: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4);
2.个人申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5);
3.师德先进个人需提交个人在师德方面的成绩、获得的荣誉等业绩材料;
(三)校级先进集体材料:
1.先进集体申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6);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23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工作,提交以上申报材料至对应审核部门,电子版发至邮箱;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各审核部门请于6月26日前,将审核结果及推荐意见报告交至人事处汇总;推荐意见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
人事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