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集职称评审专家完善职称评审专家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53号)精神要求,请认真组织本本学院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一、推荐方式
在遴选方式上,市人社局负责联系邀请入库的专家,未接到邀请的专家一律采用组织推荐方式。所有专家均需通过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提交相关资料。
二、专家遴选推荐的基本条件
本次遴选主要面向在我省企事单位工作,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并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遴选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科研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的专家,充分吸纳新领域、新职业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加大从非公经济、新型研发机构等推荐遴选专家的力度。45周岁以下青年专家应有一定比例。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3、熟悉所评专业业务,掌握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4、具有所评级别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更高级别相关专业职称,其中申请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需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对于急需紧缺专业评审专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时间和精力条件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6、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推荐程序
1、以院部为单位进行推荐,行政兼职教师从基层教学组织所在院部进行推荐。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学院考核推荐的程序进行。推荐人数不限,首次推荐年龄不超过50岁(1975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专业领域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可不超过55岁(1970年元月1日以后);当年有直系亲属晋升职称的不予推荐。
2、专家库人选信息应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填写上报。申报中级专家库适用范围选择“中评会(自主)”申报,申报高级专家库适用范围选择“高评会(自主)”申报。
3、申报步骤:已有帐号的专家库人选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上报。除必填栏外,从事专业、毕业院校的专业、取得职称时间、手机号、行政职务栏也应填写准确、详细。根据有关要求,专家库人选信息严禁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邮箱等传输。
4、各院部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专业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限5人)
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限4人)、新闻传播(限5人)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限1人)、管理(限2人)
会计学院:经济(限1人)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限1人)
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限1人)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限1人)、电气工程(限4人)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限4人)
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化学化工(限3人)、环境(限5人)
基础教学部:数学(限4人)、物理(限4人)、外国语言文学(限5人)
艺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限5人)、设计(限5人)
太极武术学院:体育(限2人)
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院专业实际推荐
四、有关要求
要充分认识到评审专家推荐对我市职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对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对照推荐条件,严格筛选把关,把专业技术水平高、贴近科研、教学生产一线、业内公认的专家选拔充实到专家库。已经入库的人员无需再次申报。
各学院于6月17日下午18:00前报送推荐职称评审专家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印章报送人事处2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jzdxrsc@163.com。
联系人:陈凯锋 王康 联系电话:2989061 2989256
附件:职称评审专家遴选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