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焦作大学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焦大政﹝2023﹞26号)、《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4﹞25号)的有关要求及学校职称工作安排,教务处对参评人员进行了讲课答辩测评工作,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相关申报人员进行了学历资历积分、工作业绩积分以及附加积分。现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正高级7人,副高级26人,中级17人)和中级同级转评2人的业绩材料,相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积分以及附加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业绩评审简表、积分情况公示在南校区行政楼校务公开栏中,业绩材料原件存放于行政楼3016房间。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署实名反映有效。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2989256(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