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先创优、敬业奉献,根据《焦作大学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焦大发﹝2023﹞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一)优秀教师;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师德先进个人:机关党总支推荐不超过3人,其他每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四)各类标兵:教学标兵3个、科研标兵3个、育人标兵(辅导员类)2个、育人标兵(党政教辅工勤类)2个;
(五)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各党总支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条件见《焦作大学评优评先管理办法(修订)》(焦大发﹝2023﹞37号)文件(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评选名额和条件组织实施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类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优先推荐优秀教师,全校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比例不低于3:1;标兵从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员中推选);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申报材料至对应职能部门。
2.申报先进集体的各二级单位直接提交申报材料至对应职能部门。
(二)职能部门审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集体的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并提出评选意见建议(涉及名额限制的需明确排名顺序),其中:
1.人事处负责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的审核推荐(联系人:赵帅,邮箱jzdxrsc@163.com);
2.教务处负责教学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徐鹏,邮箱jzdxjyk5516@163.com);
3.科研处负责科研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刘云朋,邮箱jzdxkyc@126.com);
4.学生处负责辅导员类育人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拜亚萌,邮箱xscszk123@163.com);
5.学校办公室负责先进集体和党政教辅工勤类育人标兵的审核推荐(联系人:刘光辉、王童瑶,邮箱jzdxmsk@163.com)。
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名额作废,不再补报。
(三)研究确定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将申报、推荐及审核、建议情况报学校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推荐结果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公示及表彰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并依据管理办法对评选出的个人、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材料要求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各类标兵材料: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汇总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3);
2.个人申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4);
3.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师德先进个人需提交在师德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的荣誉等实际业绩材料。
(二)先进集体材料:
1.先进集体申报表1份,电子版1份(附件5);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7月4日前组织完成推荐工作,提交以上申报材料至对应审核部门,电子版发至邮箱;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本部门公章。
各审核部门请于7月9日前,将审核结果及推荐意见报告交至人事处汇总;推荐意见需经分管校领导签字。
人事处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