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发展 | 人才评价 | 规章制度 | 下载中心 | 校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诚聘英才 | 办事流程 | 图片新闻 
通知公告
· 焦作大学关于开展2...
· 关于做好2024年全...
· 焦作大学关于开展...
· 关于开展2024年专...
· 关于2021年度专业...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2024-06-11 17:57  

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豫人函〔2024346号)要求,2024年教师节前后,将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进行表彰。鉴于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本校推荐名额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我校推荐名额1个。

(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我校推荐名额共1名。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校内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学校管理人员、行政干部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全国模范教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3)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书育人本领,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5)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6)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3)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4)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越贡献;

5)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6)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一并进行,从各部门(学院)推荐的候选集体和个人中遴选产生。

四、申报材料

(一)《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部门(学院)公章,各1份。

(二)推荐对象主要事迹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是,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所在基层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公章,1份。

(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23),各一式3份,双面印制。

(四)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和支撑材料复印件1(装订)。原件人事处审核后退还。

(五)上述第“(二)(三)(四)”项材料须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申报称号、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等)

报送的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学院)在613日(星期四)12:00前将以上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行政楼208室),电子版发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4611

 

附件【附件1 推荐对象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 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焦作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