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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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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院部做好校外兼职教师的聘请与续聘工作的通知
2024-05-22 10:21  

各教学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22〕50号),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兼职教师(以下称兼职教师)聘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工作

1、按照学校发展需要等相关要求,请各教学院部结合本学院学生人数及教学任务需要聘请相应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作为学校兼职教师,所聘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具体条件查看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2、请各院部保持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加强对已聘兼职教师考核工作及兼职教师的聘请、管理工作。聘请程序严格按照《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执行。院部的实习实训指导课、毕业设计等实践类教学任务可选择兼职教师来完成(此次聘请(含续聘)兼职教师聘期统一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所聘兼职教师(在协议期内)必须安排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所要求承担的教学任务量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安排)。

请各院部做好相关兼职教师聘请的试讲、评议(并将签字盖章后的评议表报人事处备案)工作。

以上初次聘请的兼职教师需学院人事系统管理员进入系统“校外兼职教师”栏目录入相关信息后可直接打印审批表(一式一份)、聘请协议(一式四份)、审批表下方备注所要求的的系列材料(单位证明原件、资格资历系列证书复印件)、评议表(包括评议结果汇总表)、所聘兼职教师汇总表(含电子版)等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汇总表电子版直接发至王康老师处,审批工作完结后,学院领回通过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录入人事系统。(注:兼职教师应将其学期教学任务书上传至系统中的“工作量”处)。

二、考核和续聘工作

1、请各教学院部对往年其聘用协议到期的兼职教师填报相应考核意见(详情见附件)汇总后一同报送人事处,考核合格审批完结后材料返回学院进行系统的录入,请各学院及时领回相关材料。

2、请各教学院部对于上年度聘用协议到期且考核合格,仍需办理续聘手续的兼职教师应提供相应材料(《焦作大学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一式一份,且签字、盖章)以及《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协议》(一式四份))报送人事处,考核合格审批完结后材料返回学院进行系统的录入。

除以上过程材料外,将所聘兼职教师(包含续聘)2023-2024-2学期教学任务书(加盖教务处印章后)同时上传人事系统并将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1、本学期兼职教师审批、考核以及续聘等材料(见附件)盖章(所在学院、教务处等)后一同报送人事处220室同时于系统(http://10.99.0.56/login?redirect=%2Findex)上完善相关信息,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12:00。

2、请各学院将下学期(2024-2025-1)安排有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该学期(2024-2025-1)的课程表、教学任务书(盖教务处公章)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上午12:00。

3、联系人:陈凯锋 王康

话:2989256

人事处

                                  2024年5月22日

 

附件【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考核表.doc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docx已下载
附件【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doc已下载
附件【校外兼职教师教学能力评议表.doc已下载
附件【所聘兼职教师汇总表(--学院).xls已下载
附件【校外兼职教师教学能力评议结果.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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