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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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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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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8-04 08:08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满考核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540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学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三、考核程序

(一)培养人选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并撰写资助项目研究报告,89日将《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9份、项目研究报告9份交人事处,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jzdxrsc@163.com

(二)材料公示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专利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召开2020年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期满考核专家评议会

1.专家组组长宣读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期满考核评议专家组名单。

2.青年骨干教师围绕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依据《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量化指标》(见附件)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专家组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教育厅.

四、有关要求

(一)请相关人员进行学习省市有关政策。

(二)培养人选填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整,《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中所填写的工作质量和业绩等情况,均须有支撑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部门应不予受理。

(三)培养人选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申报、审核和提交有关材料。

(四)培养人选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重点填写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的成果,并撰写资助项目研究报告。

(五)培养人选准备6分钟汇报材料(需用PPT)。主要汇报内容为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六)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人事处

                              202384


附件【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考核量化指标.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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