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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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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大学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通知
2022-10-21 14:55  

    

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职称自主评审和监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1〕91号)、《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2〕87号)及各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保障职称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我校2022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度我省职称政策调整相关说明

1.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按2022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

2.工程系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73号),考核认定条件第(二):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调整为:硕士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满2年或注册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8年,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

考核认定业绩条件第(十一)条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核认定业绩条件,考核认定时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56号)中的业绩成果条件,其中不考虑论文论著。

3.会计、统计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必须满足规定年限要求。聘任年限要求如下:会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含当年),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聘任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含当年)。

4.经济系列人力资源专业。具有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可参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满2年的人员,通过考核认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

5.博士及博士后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依据《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豫人社办〔2022〕22号)规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初聘中级职称和申报高级职称。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职称,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用人单位应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及时为其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二、2022年度我校中高级职称评审指标

评审指标:中级15个,副高级16个,正高级2个。

三、推荐评聘条件

申报“评审”或“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或岗位一致,并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评审条件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1)等文件执行,辅系列有关职称条件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申报人员除符合以上评聘条件外,还须满足学校和我省其他有关职称政策的要求。

四、推荐评聘方式

1.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推荐方式: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评审方式:正高级职称采取委托评审或自主评审方式,副高级、中级职称采取自主评审方式。

2.评审类辅系列。推荐方式: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评审方式:采取委托评审。

3.以考代评类辅系列。推荐方式:学校推荐委员会推荐;备案后可进行聘任。

五、2022年度职称推荐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政策学习、成立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2022年10月21日-24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精神,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相关职称政策,申报人员要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自主学习。各教学院部要及时成立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见附件9),并报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备案,各推荐小组负责本院部的职称申报评议推荐工作。

申报辅系列人员要根据相应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自主学习,所在部门要及时成立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并报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备案,各推荐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职称申报评议推荐工作。

(二)个人申报、基层推荐、论文和学术专著外审(2022年10月25日-11月1日)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依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和相应系列职称的申报评审条件自主申报,其中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类别分为: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两类。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不允许更换类型和类别申报。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人员到所在基层教学组织报名,申报其他系列人员到所在部门报名,填写《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和《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附件2~5)。准备相关材料(附件6)。

2.基层推荐

各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召开基层职称评议推荐会议,根据相应的评审文件要求,通过查阅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个人述职、讲课答辩、民主互评、民意调查等方式进行测评考核。对政治不合格、师德失范、学术不端、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民主测评需获半数(含)以上同意票者方可推荐。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推荐人选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议推荐结果相关材料报人事处汇总。

各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并盖章。以部门为单位将《晋升职称民主评议测评表》(附件8)、《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思想品德相关鉴定材料报人事处汇总。

3. 论文和学术著作外审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在2022年10月26日前向人事处提交两篇代表作论文匿名外审,外审未通过退出后续评审程序。所有申报人员学术专著需提交科研处,统一对学术著作进行认定,认定未通过不作为业绩材料。

(三)资格审核认定(2022年11月2日-11月11日)

申报人持《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于112日-411月2日:申报中级人员;11月3-4日:申报高级人员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在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领导下,经初步认定的思想品德情况、申报条件、评审条件提交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由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确定申报人的申报评聘资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课堂教学能力展示、职称材料审核及业绩量化积分(2022年11月12日-20日)

1.课堂教学能力展示:2022年11月12日-20日具体时间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

2.集中审核时间安排

申报正高级和中级:2022年11月14日-1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申报副高级:2022年11月16日-17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地点:暂定行政楼208。

3.具体要求

申报人员取得的各项业绩时间截止至111日。课堂教学能力展示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积分。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宣传统战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的职称材料分项进行甄别鉴定,并在《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评审表》有关职称业绩材料上签字盖章。

1)行政兼职由组织部提供认定材料。35岁以下青年教师,辅导员经历情况由学生处提供认定材料。

2)人事处认定学历资历材料,并依据《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学历资历”进行量化积分。

3)教学有效业绩由教务处认定,科研有效业绩由科研处认定。教务处与科研处依据《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积分。

4)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和宣传统战部,依据《焦作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量化测评标准》对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的“附加积分”进行量化积分并进行折算。

(五)业绩材料公示

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经通过基层推荐小组推荐的申报人员职称材料、学历资历积分、课堂教学能力展示积分、工作业绩积分、学校贡献积分情况予以公开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学校推荐

推荐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学科评议组,依据省人社厅职改办规定的评定条件和校年度各类别职称评聘指标进行推荐。主要程序为:一是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组织评议;二是听取推荐委员会学科评议组长汇报;三是审阅参评人员业绩材料;四是专家评议排序推荐。

(七)推荐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八)学校评审

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高、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各评审委员会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文件有关要求,通过“河南省职称评审系统”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得票数达到评委会人数的2/3为通过,确定晋升职称人员。

(九)评审结果确认

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批准,校党委会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十)委托评审、上报备案

委托评审的系列(专业)的推荐人选,联系其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校内自主评审通过人员学校根据公示情况,将高、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总结报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考代评通过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学校聘任

评审结果和以考代评等情况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按学校岗位情况和有关规定,颁发聘任证书。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提高技术技能型人员(工程、经济、会计)的职称结构占比,鼓励相应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考取、转评或评审工程系列、经济系列和会计系列职称。

(二)符合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或者各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年度正常评审,两者只能参加一个,不能同时申报评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申报条件按照《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规﹝20223号)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流程、申报材料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53号)规定执行。

(三)非事业编制教师按要求参加学校职称评审,需提供代理手册复印件,不使用学校当年职称指标;非事业编教师等同在编教师采取积分方法推荐,且推荐标准不低于同等级晋升职称在编人员排名中最低积分。

(四)申报人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必须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和《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等各栏目内容填写必须与原件一致。对未经相应部门审查合格的、不符合学校申报条件的、不属于该评委会评审范围的、以及不齐全、不规范、不真实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有任何不实,将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学校相关职称评审政策规定执行,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安排,要加强对申报人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负责。要广泛宣传职称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工作制度,积极为申报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真正让申报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要认真受理、耐心解答申报人员的咨询,不得推诿搪塞,对没有政策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

(六)学校纪委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按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附件7)及有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履行核查责任、未按程序和要求进行推荐公示、评审以及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附件2: 《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附件3: 《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4:《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

附件5:《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含附件5-1、5-2)(A3版)

附件6: 2022年职称评审个人提交材料及要求

附件7:《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附件8:《晋升职称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9: 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模板

附件10:职称参评人员专业目录

 

焦作大学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

 

附件【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晋升职称思想品德鉴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焦作大学晋升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审核认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1:焦作大学高级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2:焦作大学中级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评审简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 2022年职称评审个人提交材料及要求.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关于印发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8:晋升职称民主评议测评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9:基层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0:职称评审申报专业目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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