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加强对我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能力提升,根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要求,现计划对我校2019年度评选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焦作大学2019年度评选的2名专业带头人和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共7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按照选拔与管理办法中要求的“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见附件2)进行考核,其中:
专业带头人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质量、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论文著作、课题专利、教学工程项目、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内容;
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质量、精品课程、个人获奖、课题专利、双师素质、论文发表、参编教材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程序
1.业绩提交、审核:
考核对象对照工作职责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对应考核表,提交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的相关教科研业绩支撑材料(2019年8月14日至今)及所在党总支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验收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2.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由专家评委根据考核对象的初审意见、业绩成果材料等,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分。
3.结果审定:
人事处将评审计分情况等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选拔与管理办法》要求对考核结果进行使用:考核优秀者,学校颁发“焦作大学优秀专业带头人”证书或“焦作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已拨付经费。
四、提交材料
1.焦作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考核表1份(附件3);
2.所在党总支出具师德师风考核意见1份;
3.业绩成果复印件或加盖部门公章的佐证材料1份(考核表上填写“已完成”的项目,均需提供材料支撑)。
4.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208室,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jzdxrsc@163.com邮箱。
人事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