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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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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2-10-12 15:31  

相关院部:

为加强对我校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师资队伍能力提升,根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要求,现计划我校2019年度评选的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履职情况考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范围

焦作大学2019年度评选的2名专业带头人和5名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按照选拔与管理办法中要求的“专业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职责”见附件2进行考核,其中:

专业带头人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质量、专业建设、指导青年教师、论文著作、课题专利、教学工程项目、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内容;

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考核培养期内的教学工作质量、精品课程、个人获奖、课题专利、双师素质、论文发表、参编教材等方面内容。

三、考核程序

1.业绩提交、审核:

考核对象对照工作职责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对应考核表,提交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的相关教科研业绩支撑材料(2019年8月14日至今)及所在党总支出具的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师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逐项验收审核,形成初审意见。

2.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由专家评委根据考核对象的初审意见、业绩成果材料等,对参评人员进行评分。

3.结果审定:

人事处将评审计分情况等提交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优秀/合格/不合格”),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照《选拔与管理办法》要求对考核结果进行使用:考核优秀者,学校颁发“焦作大学优秀专业带头人”证书或“焦作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不合格者或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已拨付经费。

四、提交材料

1.焦作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考核表1份(附件3);

2.所在党总支出具师德师风考核意见1份;

3.业绩成果复印件或加盖部门公章的佐证材料1份考核表上填写“已完成”的项目,均需提供材料支撑)。

4.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交至人事处208室,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jzdxrsc@163.com邮箱。


                            人事处

                         2022年10月12日

 

附件【附件1:参加考核人员名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工作职责.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内工作职责考核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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