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学术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充分体现我校教师教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升本工作服务,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和综合办公室周例会要求,现计划对我校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建立学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建立学术档案的教师范围
我校所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教师,博士学历教师和获得省级教学名师、职教专家、市管专家、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仅建立1套档案)
二、学术档案内容
个人学术档案需包含以下3部分材料内容: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①个人近期半身生活照/工作照;②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政治面貌、学历、现职称、曾任工作经历、现工作岗位/职务、个人所获重要荣誉、研究方向、个人主要教科研业绩成果简介等,800字左右);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荣誉
个人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等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高水平学术成果
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专利、教科研成果等复印件(①论文包含封面页、包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②著作包含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首页等;③其他成果参照以上要求提供);
(四)其他材料
其他能够体现教师教科研水平材料,如参与的重要社会服务工作、已发表有影响力的文章等有据可循的材料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学术档案建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开展,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教师学术档案,每名教师的材料按顺序排放后放入单独的档案盒,并对档案盒进行编号管理,具体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档案盒由学校统一购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分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5月23日至6月13日):由经管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4个拟升本专业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本学院教师学术档案,建立完成后由学校教学条件专班进行检查,并协助完善、优化档案材料;
2.第二阶段(6月14日至7月3日):教学条件专班组织全校其他学院到工作开展标杆学院进行参观学习,各学院参照建立本学院教师学术档案;
3.第三阶段(7月4日至7月8日):教学条件专班对各学院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本项工作将列入各学院升本工作任务,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建档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①学院教师学术档案汇总登记表、②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③个人照片、④荣誉称号目录、⑤高水平学术成果目录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