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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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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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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学术档案的通知
2022-05-20 17:48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学术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充分体现我校教师教科研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升本工作服务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和综合办公室周例会要求,现计划对我校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建立学术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建立学术档案的教师范围

    我校所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教师,博士学历教师和获得省级教学名师、职教专家、市管专家、市厅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仅建立1套档案)

二、学术档案内容

个人学术档案需包含以下3部分材料内容: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个人基本情况介绍(①个人近期半身生活照/工作照;②个人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政治面貌、学历、现职称、曾任工作经历、现工作岗位/职务、个人所获重要荣誉、研究方向、个人主要教科研业绩成果简介等,800字左右);

2.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现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荣誉

个人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等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高水平学术成果

高水平学术论文、著作、专利、教科研成果等复印件(①论文包含封面页、包含作者姓名的目录页、正文页;②著作包含封面页、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首页等;③其他成果参照以上要求提供);

(四)其他材料

其他能够体现教师教科研水平材料,如参与的重要社会服务工作、已发表有影响力的文章等有据可循的材料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一)学术档案建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开展,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教师学术档案,每名教师的材料按顺序排放后放入单独的档案盒,并对档案盒进行编号管理,具体模板及格式要求见附件;

   (档案盒由学校统一购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本次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分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5月23日至6月13日):由经管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4个拟升本专业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本学院教师学术档案,建立完成后由学校教学条件专班进行检查,并协助完善、优化档案材料;

    2.第二阶段(6月14日至7月3日):教学条件专班组织全校其他学院到工作开展标杆学院进行参观学习,各学院参照建立本学院教师学术档案;

    3.第三阶段(7月4日至7月8日):教学条件专班对各学院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本项工作将列入各学院升本工作任务,请各学院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术档案建立工作;建档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①学院教师学术档案汇总登记表、②教师个人基本情况介绍、③个人照片、④荣誉称号目录、⑤高水平学术成果目录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2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教师个人学术档案材料内容参照格式.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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