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案及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附件1);
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专业教师人数5人以上的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可确定1名;原则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可培养1名,超过10人的基层教学组织名额可适当增加(分配名额见附件2)。
注:2019-2021年已评选过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本次不再评选专业带头人;已经入选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或已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
二、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议推荐工作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议、推荐工作(一般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代表组成);
(二)个人申报,依据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由个人向学院工作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工作组评议推荐,根据选拨条件及分配指标评议申报人员的参选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推荐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汇总;
(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学院不再补充)。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材料:
(一)材料内容:
1、个人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回;
3、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1份,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
4、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1、请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本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2、其他相关申请、证明等材料请于2022年5月12日当天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人事处2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仅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材料)。
(三)其他说明:
1、行政人员兼职教学工作的,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所属院部的评选;
2、归属行政部门的教研室,参照以上推荐选拔程序进行,由归属部门负责相关评议、推荐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执行。
人事处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