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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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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2-05-02 16:37  

 

院部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方案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附件1)

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专业教师人数5人以上的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可确定1名;原则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可培养1名,超过10人的基层教学组织名额可适当增加(分配名额见附件2)

注:2019-2021年已评选过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本次不再评选专业带头人;已经入选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或已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

二、推荐选拔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议推荐工作组,负责本学院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议、推荐工作(一般由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代表组成);

(二)个人申报,依据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由个人向学院工作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工作组评议推荐,根据选拨条件及分配指标评议申报人员的参选资格及业绩证明材料,推荐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人事处汇总;

(四)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学院不再补充)。

三、材料报送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材料:

 (一)材料内容:

1、个人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回;

3、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1份,加盖党总支(支部)公章;

4、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学院公章(见附件4)。

(二)报送时间:

1、请于2022年5月6日前将本学院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2、其他相关申请、证明等材料请于2022年5月12日当天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人事处208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仅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材料)

(三)其他说明:

1、行政人员兼职教学工作的,参与基层教学组织所属院部的评选;

2、归属行政部门的教研室,参照以上推荐选拔程序进行,由归属部门负责相关评议、推荐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执行。

   人事处

2022年5月2日

 

附件【附件1-选拔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申报表(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中青年骨干教师填报汇总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专业带头人填报汇总表(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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