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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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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院部聘请校外兼职教师的通知
2021-11-24 10:46  


各教学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85号),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学期校外兼职教师以下称兼职教师聘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工作

1、按照学校发展需要和申办本科院校的办法要求,教学院部结合本学院学生人数及教学任务情况聘请中等职业学院教学一线教师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高技能人才作为学校校外教职教师,所聘兼职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具体条件查看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2、请各院部保持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加强对已聘兼职教师考核工作,做好兼职教师的聘请和管理工作,聘请程序严格按照《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执行。院部的实习实训指导课、毕业设计等实践类教学任务优先选择聘请的兼职教师来完成此次聘请兼职教师聘期统一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所聘兼职教师(包含目前聘期内的所有兼职教师以及即将聘请兼职教师)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

以上初次聘请的兼职教师需学院人事系统管理员进入系统“校外兼职教师”栏目录入相关信息后直接打印审批表(一式一份)、聘请协议(一式四份)、审批表下方备注所要求的的系列材料(单位证明原件、资格资历系列证书复印件)并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汇总表电子版直接发至人事处163邮箱,审批工作完结后,学院领回通过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录入人事系统。(注:兼职教师应将其学期教学任务书上传至系统中的“工作量”处)。

二、考核和续聘工作

1、请各教学院部对上年度聘用协议到期的兼职教师填报相应考核意见(详情见附件)汇总后一同报送人事处,考核合格审批完结后材料返回学院进行系统的录入

2、请各教学院部对于上年度聘用协议到期且考核合格,仍需办理续聘手续的兼职教师应提供相应材料(《焦作大学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一式一份,且负责人签字处需手写签字)以及《焦作大学兼职教师协议》(一式四份))报送人事处,考核合格审批完结后材料返回学院进行系统的录入

以上审批工作完成通过后,所有兼职教师应将该学期教学任务书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1、本学期兼职教师审批考核以及续聘等材料一同报送人事处208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

2、联系人:王康

 话:2989256                                

人事处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通知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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