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 ﹝2017﹞12号)、《焦作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办法(修订)》(焦大政﹝2020﹞76号)的有关要求及学校职称工作安排,学校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宣传统战部、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对今年我校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相关申报人员进行了学历资历积分、工作业绩积分和附加积分。现对申报晋升职称人员(正高级4人,副高级19人,中级17人)的业绩材料,相关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附加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以上人员业绩评审简表、积分情况公示在南校区行政楼校务公开栏中。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11月17日至23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报校人事处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2989050(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2989256(人事处)
学校职称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