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2021年经费使用计划开始备案。请培养期内(2019、2020、2021年评审通过的)校(省)级骨干教师、校级专业带头人报备2021年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根据文件精神,一般情况下经费主要用于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差旅、会议、合作交流等方面(可结合项目申报预算)。个人签名后所在部门领导签字,于9月3日前报人事处208#,领导审批通过后存档并做为2021年经费使用依据。
不报经费使用计划者不得使用本年度经费。
人事处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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