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有关精神、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此次推荐范围为在我市工作、自主创业及全职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附件1)A、B、C类标准的优秀人才。
二、认定分类及标准
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级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确定的分类及标准进行。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学校人事处收到个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
(四)人选公示。对通过复核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等一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六)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五、报送事项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上午12点。
材料报送地址:人事处(行政楼208)
联系人:王康
咨询电话:2989061
电子邮箱: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