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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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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06-15 17:18  

 

全校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有关精神、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此次推荐范围为在我市工作、自主创业及全职引进的,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力、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附件1ABC类标准的优秀人才。

二、认定分类及标准

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为3个层次:顶级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类及标准确定的分类及标准进行。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提出认定申请,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审核。学校人事处收到个人申请后,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学校进行公示。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

(四)人选公示。对通过复核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人选名单、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公示材料等一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申请材料

(一)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

(六)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

以上材料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两份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五、报送事项

报送时间:即日起至625日上午12点。

材料报送地址:人事处(行政楼208

联系人:王康

咨询电话:2989061

电子邮箱:jzdxrsc@163.com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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