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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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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
2021-05-31 19:14  

各学院(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314 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双师型”教师的理论和技能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将我校参加2021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相关专业的专任教师。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养培训工作由各省级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承担,采取“学校+企业”或“学校+企业+行业”模式,理论学习和技能培训相结合。培养培训内容包含职业院校基本理论课程 和专业技能课程。

三、培训时间

2021 6 月中旬—2021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各培训基地通知为准。培养培训总时间不少于45 天,其中,理论教学不少于 15 天,实践教学不少于 30 ,合计课时不低于 360 学时。

四、培训专业及全省名额

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专业情况及培训名额请查看附件。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含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实训耗材费、资料费、技能鉴定费等)从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中列支,参训教师往返交通费由教师所在学校按规定报销。

六、工作程序

(一)落实参训人选。组织学员报名(64日之前完成)。请各院部对照各培训项目对培训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要求,落实参训人选,将参训人选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于64日下午17点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待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学员进行网上报名。

(二)参训学员报名。省项目办审核(611日之前完成)。参训学员登录河南省“双师型”教师管理系统(http://ssrz.ghlearning.com/ ),点击右上角浏览《操作手册》,选择培训项目,完成网上注册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个人所有填报 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严格按照指定的培训专业填报,不得擅自修改专业。省项目办审核确定参训学员后,各培训基地应及时通知学员参训。对因故不能参训的学员,学员所在学校应及时向省项目办出具情况说明,由项目办重新选派相同专业且符合参训条件的其他学员参加培训。

(三)学员报到参训。参训教师要按照培训单位发放的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报到时间、地点、乘车路线等可直接与各培训单位联系。

七、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立足学院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 做好参训教师的筛选和审查, 不得选派专业不对口、不能保证培训时间的参训教师。对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不重视、不能按时按量选派教师参加培养培训的学校,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基地纪律和规章制度,立足专业建设和教学实际需要,明确目标、转换角色,高标准地完成学习任务。延期报到超过 3 天或无故逾期 2 天未报到的,取消其参训资格。累计请假超过一周的,不予结业,已产生的培训相关费用由参训教师个人承担。

(三)按照“谁开展培训,谁负责”的原则,要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及培训人员 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喉咙疼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并及时向培训基地工作人员报备;开班前 14 天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参加。

联系人:张喜云

联系电话:2989061

办公地点:行政楼208



人事处

2021-05-31


附件【2021 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专业及名额.docx已下载
附件【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表.doc已下载
附件【2021年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报名人员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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