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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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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院部聘请校外兼职教师的通知
2021-05-27 19:06  

各教学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9〕85号),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兼职教师(以下称兼职教师)聘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工作

1.请各教学院部结合教学任务以及相应实际情况按照本学院2021年度兼职教师目标数进行聘请。各学院兼职教师数是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中160学时/学年折算为一个兼职教师进行核算。

2.请各院部要注意保持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加强对已聘兼职教师考核和管理工作,新聘请兼职教师程序严格按照《焦作大学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执行。院部的实习实训指导课、毕业设计等实践类教学任务优先选择聘请的兼职教师来完成(此次聘请兼职教师聘期统一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以上初次聘请的兼职教师需学院人事系统管理员将其信息录入系统“校外兼职教师”栏目后直接打印审批表(一式一份),与聘请协议(一式四份)一同报送人事处审核、备案。审批工作完结后,学院领回通过人员的相关审批手续并及时录入人事管理系统。(注:兼职教师应将其学期教学任务书上传至系统中的“工作量”处)

二、考核和续聘工作

请各教学院部对上年度聘用协议到期的兼职教师进行考核,并填报相应考核意见(附件),对于上年度聘用协议到期兼职教师考核合格,需办理续聘手续应提供相应材料(《焦作大学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一式一份,且学院负责人签字处需手写签字)以及《焦作大学兼职教师协议》(一式四份))汇总后一同报送人事处,考核合格审批完结后材料返回学院方可进行系统的录入工作

注:续聘人员有工作单位、职称信息变更的请及时更新工作证明材料到人事处进行备案;以上审批工作完成通过后,兼职教师应将该学期教学任务书复印件报送至人事处备案。

三、材料报送

本学期兼职教师审批、考核以及续聘等材料一同报送人事处208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兼职教师签课时间按照教务处相关要求执行。

(注:请各学院6月5日前将目前在聘兼职教师信息录入人事系统“校外兼职教师”栏目下)

联系人:王康

 话:2989061

 

 

                                人事处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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