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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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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2021年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
2021-05-08 16:05  

院部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学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我校专业建设,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依据《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推荐选拔一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现将推荐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和名额

具体方案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附件1);评选专业带头人的专业范围以我校现有专业为准,原则上专业教师人数5人以上的每个基层教学组织可确定1名;原则上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个基层教学组织每年可培养1名,超过10人的基层教学组织名额可适当增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注:2018、2019、2020年已评选过专业带头人的专业本次不再评选专业带头人;已经入选过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或已列入“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

二、推荐选拔程序

推荐选拔程序见《焦作大学关于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8]33号)。各院部要相应成立评议推荐组,专业带头人通过个人申报、院部推荐组评议推荐来评选推荐候选人选,提交人事处汇总、审议后,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条件全面考核评审,确定人选,报校长办公会。

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学校发布评选通知后,学院根据选拨条件按规定条件和指标自行评选,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结果送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

1、申请表1份(见附件3);

2、候选人(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本部门公章;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回。

3、所在党总支(支部)出具推荐人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意见1份,加盖推荐人选党总支(支部)公章。

4、本部门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本部门公章(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情况在本部门经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本部门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zdxrsc@163.com;

其他相关申请、证明等材料请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12:00前统一交至人事处208办公室,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部门现场初审,仅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材料。(纸质版材料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三)材料复核:

通过初审的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材料由人事部门汇总并提交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四、研究确定

人事部门将通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的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情况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特殊说明:培养期内若遇特殊情况,如调离、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专业停招已无学生等等,取消待遇。

、公示
   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部门不再补充)。

   联系人:赵帅

   联系电话:2989061

  人事处

2021年5月8日

 

附件【附件1-选拔与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推选分配名额.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焦作大学专业带头人申报表(2).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中青年骨干教师填报汇总表(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专业带头人填报汇总表(2).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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